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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将不支付停车费用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2008-8-5 8:52:34  来源: 中新浙江网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对不支付或不按规定支付停车费用的市民,各区城市道路收费(监管)单位应将其违章证据提交市有关部门,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并依法追讨泊车费用。
选稿编辑: 田元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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