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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信息的来源

2008-7-25 9:05:19  来源: 上海诚信网
    征信信息的来源包括直接来源和间接来源。

  a) 直接来源:被征信对象。

  b) 间接来源:行政和司法部门、社团组织、媒体传播机构、与被征信对象存在业务关系的合作企业、金融机构、其它征信机构及被征信对象股东和附属机构等。

  ——行政和司法部门:工商、税务、统计、海关、技监、劳动人事、公安、法院等机关及其他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等;

  ——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贸促会等社团组织;

  ——存在业务关系的合作企业:被征信对象的国内外客户、国内外供应商等企业组织;

  ——媒体传播机构:合法设立的媒体传播机构;

  ——其他征信机构: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

  ——股东和附属机构:被征信对象的股东、被征信对象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其他可依法获得的信息来源。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
选稿编辑: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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