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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使用可拆卸号牌架罚款50元

2008-5-9 8:59:35  来源: 西安晚报

  近来,有不少市民为了防止车辆号牌被盗,都给车辆安装了带锁的可拆卸号牌架,但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使用可拆卸号牌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驾驶人应尽快更换规定的固封装置号牌,否则,交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50元罚款。

  家住三学街府学巷的刘先生先后丢过两幅车牌,这之后,为了保险起见他就给自家汽车上换上了可拆卸号牌架,把号牌白天挂上去,晚上卸回家。他说,他住的小区里像他这样使用可拆卸号牌架的人还有很多,他认为这不应该算是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刘军表示,汽车号牌相当于汽车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规定,车辆号牌的悬挂安装必须在规定的位置,按照规定的方式悬挂,否则即为违法。像现在一些车辆使用的可拆卸号牌架、自动翻牌器等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一方面,出现肇事逃逸案件很难侦破,另外,出现交通违法时,也容易逃电子警察的拍摄,社会危害很大。

  本月起我市交管部门对机动车号牌折弯变形、倒挂或使用可拆卸号牌架、自动翻牌器等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未按规定安装者应尽快重新安装固封装置,否则,执勤交警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者处以50元罚款。

选稿编辑: 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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