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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荔县:化肥“留样备查”解农忧

2008-4-2 11:21:03  来源: 新华网陕西频道

    新华网陕西频道4月2日电(记者陈钢)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后表现出的质量问题,常常因为“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陕西省大荔县工商部门最近对当地销售的所有化肥品种实施留样登记,以备将来可能进行的质量检查,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大荔县是陕西关中东部的农业大县,每年粮食种植面积就达98万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需求量很大,但质量问题常让农民不放心。然而记者近日在大荔县采访时发现,许多购买化肥的农民比往年少了一些担心。

    4月1日,在大荔县许庄镇农技服务站农资门市部,“老板”董开信对顾客说:“这里卖的复合肥在工商所留了样品了,如果将来有问题,可以化验检查。”几位将信将疑的农民到许庄镇工商所了解后表示,确实留了样品,不怕用起来有问题了。

    记者在许庄镇工商所看到,来自全镇48个经销户的35个化肥品种,每种都抽取了1公斤样品,分别装在了密闭的塑料袋内。打上封条的袋子贴上了标签,还有经销户的签字。许庄镇工商所所长陈涛说:“抽取样品的费用全部由工商部门承担,得到了化肥经销户的积极配合。” 

    大荔县工商局副局长武进房介绍,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往往使用后才能看出质量问题,以往因为经常没有原始样品为证,调查处理难度很大,农民的损失难以得到赔偿。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假冒伪劣、含量不足的化肥又呈增多趋势。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今年大荔县工商局探索实施了化肥“留样登记”制度,将县域内经销的所有化肥品种全部留样,如果将来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进行质量检验作为证据。在最近抽样过程中,大荔县工商部门已对52种质量可疑的化肥进行了送检,发现有12种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已立案处理。

选稿编辑: 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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