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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推行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制度

2008-4-2 8:42:47  来源: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碑林分局日前召开药品经营企业会议,会上公布了《药品零售企业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今后将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诚信守法情况划分信用等次,按照信用等次的高低分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

 《药品零售企业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细则》是碑林分局按照国家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在全省率先推行的一项管理制度。《细则》广泛征求药品零售企业意见,其主要目的是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及褒奖、惩戒机制,促使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

  《细则》将在碑林区全部药店试行,监管部门按照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检查情况,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守法经营行为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划分企业信用等次。依据严重程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被按照不同的分值进行量化扣分,如药店超范围经营、出租柜台等8种行为将会被重罚。

  信用等级以一年为期限,实行动态认定的方法。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守信等级、警示等级、失信等级和严重失信等级。对于当年被评为守信等级的药店、监管部门将在下年免除其日常监督检查,并减少监督抽样频次;对于当年被评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药店,监管部门在下年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抽验频次。等级评定结果,将会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选稿编辑: 田元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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