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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家企业共同倡议:诚信兴商 抵制假冒伪劣商品
2008-3-17 9:04:06 来源: 西安日报
昨天,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授予我省16家企业单位为“消费与责任示范单位”。 同时,陕西省电力公司等32家企业共同倡议:诚信兴商、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
据了解, 为了鼓励和倡导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消协经过广泛的社会调查,昨天授予陕西省电力公司等16个企业为“消费与责任示范单位”。同时,我省32家企业单位向全省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诚信兴商,争做承担社会责任的模范;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做到信息真实、价格明晰、合同规范、产品安全、售后服务快捷周到,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环保意识,不破坏社会自然环境。
选稿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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