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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2006年度全国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汇审工作考评情况,陕西省环境监察局受到表彰,荣获2006年度全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先进集体三等奖、2006年度全国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集体三等奖,并有10名同志分别荣获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
此次表彰,是国家环保总局经过对全国2006年度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表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及相关文字报告进行考评的基础上进行的。全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评出一等奖8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2名,获奖省份推荐出220名先进个人;排污费征收工作评出一等奖8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3名,获奖省份推荐出225名先进个人。
总局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同时号召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先进个人:
陈 冰 西安市监理处
李志军 宝鸡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 莉 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
张小超 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
贾玉龙 商洛市环境监察支队
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
韩党峰 咸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郭戈营 铜川市环境监察支队
张世军 延安市安塞县环境监察大队
纪聿功 榆林市环境监察支队
彭 雁 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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