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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05年以来,全国整规办会同中宣部、商务部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连续两年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党中央、国务院10多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以往的活动,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组织了大量诚信宣传活动,宣传月取得了圆满成功。吴仪副总理专门批示:“这项工作抓得很好,今后每年都要办下去”。
今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有关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整规办发[2006]26号)文件精神,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整规办、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于9月1日——30日继续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于9月4日在上海市举办以“信用 规范 发展”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暨高层论坛。
论坛拟邀请国家领导人、有关部门领导、国内外专家学者、商会协会负责人、国内外知名企业代表、信用中介机构代表等约400人出席。
各单位可报名参加,差旅费自理,并交纳会议食宿费。 具体标准为:
1、标准间,两人合住,1300元/人;
2、大床间,一人单住,2200元/人。
以上两个标准,你单位代表和企业代表可以预订,并在《报名表》(见附件)中注明。由于会议住宿比较紧张,会务组可能根据报名情况做部分调整。请于8月30日之前反馈上海承办单位。
上海承办单位联系人:曹晓冬 陈 思 电 话:021-61123238 61122807 传 真:021-61113899 61122808 电子邮件:xdcao@shanghaiit.gov.cn schen@shanghaiit.gov.cn 网络注册方式:www.shcredit.gov.cn
附件:
1、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暨高层论坛方案
2、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暨高层论坛议程
3、参加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暨高层论坛报名表
4、行车示意图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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