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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促进各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开发利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第一次会议确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参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省各部门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法院、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工交办、省物价局、西安海关、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省乡企(中小企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商检局。
二、调查内容
1、信用制度建设情况。
本部门在信用信息采集、披露、使用、共享、评价及信用监管等方面建立了哪些规章制度?有哪些部门负责或参与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方面的工作?
2、信用数据库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行业信用数据库建设情况如何?由哪个处室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和记录工作?通过何种方式和途径采集信息?信用信息采集、更新、维护情况如何?
3、信用信息披露和使用情况。
信用信息披露的范围和途径有哪些?主要在哪些方面使用信用信息?是否开展行业内部评级和信用分类监管?信用信息或其他信用产品的使用效果如何?
4、其他有关情况。
本部门在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中有哪些好的做法?还存在哪些问题?等等。
5、对我省信用建设有关工作的建议。
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哪些建议?对各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有何建议?对信用信息公开披露有何建议?等等。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工作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部门按照调查要求的内容,将本部门开展信用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调查组将对重点部门进行走访、考察、座谈,最后形成调查报告,报省政府作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参考。
联系地址:省政府大院信息楼307室
邮 编:710006
联系电话:87294906
联 系 人:关 洁、王 涛、田元圣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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