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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1-6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06-8-2 9:53:27  来源: 省安监局

    2006年1-6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6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9373起,同比减少1459起,下降13.47%;死亡1760人,同比增加95人,上升5.71%。

  其中,发生重大事故49起,同比增加20起,上升68.97%;死亡182人,增加82人,上升82%。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37起,死亡143人;煤矿4起,死亡14人;金属与非金属矿2起,死亡6人;建筑施工企业2起,死亡7人;危险化学品1起,死亡3人;工商贸其它企业3起,死亡9人。

  分市区情况:榆林9起,死亡32人;延安8起,死亡30人;安康7起,死亡29人;咸阳6起,死亡21人;铜川4起,死亡17人;西安4起,死亡15人;渭南4起,死亡14人;宝鸡3起,死亡10人;汉中2起,死亡8人;商洛2起,死亡6人。

  发生特大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59人,同比增加24人。榆林市靖边县“4·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人;延安市子长县“4·29”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商洛市镇安县“4·30”尾矿库溃坝事故,死亡1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62起,同比增加15起,上升10.20%;死亡240人,同比增加53人,上升28.34%。

  1、煤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50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26.47%;死亡93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5.1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39起,同比增加10起,上升34.48%;死亡63人,同比增加27人,上升75%。其中: 商洛10起,死亡26人;渭南9起,死亡10人;宝鸡6起,死亡9人;安康6起,死亡9人;汉中6起,死亡6人;咸阳1起,死亡2人;铜川1起,死亡1人。

  3、建筑施工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7.69%;死亡27人,同比增加4 人,上升17.39%。

  4、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死亡3人。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4起,死亡7人。其中:渭南3起,死亡6人;汉中1起,死亡1人。

  6、工矿商贸其他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44起,同比增加21起,上升91.30%;死亡47人,同比增加18人,上升62.07%。

  (二)火灾

  全省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等火灾)4189起,同比减少153起,下降3.52%;死亡28 人,同比减少12人,下降30%。

  (三)道路交通

  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831起,同比减少1300起,下降21.20%;死亡1363人,同比增加 75人,上升5.82%。

  (四)铁路运输

  全省共发生铁路运输事故168起,同比减少23起,下降12.04%;死亡125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11.35%。

  (五)农业机械

  全省共发生农业机械事故23起,同比增加2起,上升9.52%;死亡4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 55.56%。

  (六)水上交通、民航飞行未发生事故。

  (七)事故死亡人数分市区情况

  西安市:各类事故死亡351人,同比下降15.22%。

  铜川市:各类事故死亡57人,同比下降1.72%。

  宝鸡市:各类事故死亡129人,同比下降15.13%。

  咸阳市:各类事故死亡122人,同比下降2.40%。

  渭南市:各类事故死亡251人,同比上升11.56%。

  延安市:各类事故死亡195人,同比上升19.63%。

  汉中市:各类事故死亡152人,同比上升26.67%。

  安康市:各类事故死亡 171人,同比上升189.83%。

  商洛市:各类事故死亡132人,同比上升12.82%。

  榆林市:各类事故死亡197人,同比下降6.19%。

  杨凌示范区:各类事故死亡3人,同比下降57.14%。

  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特点

  (一)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幅加大。其中,工商贸其他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度增加;金属与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幅较大。

  (二)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

  (三)火灾、铁路运输等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减少。

  (四)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幅较大。

  三、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针对工商贸其它企业面宽量大、事故普遍增加的实际,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要对企业职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救护知识。对违章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握特点,因地制宜,确保安全生产。

  (二)进一步加强对矿山防排水、尾矿库坝和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监管监察。随着高温雨季的来临,矿山进入了事故易发期,要督促各类矿山企业认真研究落实高温雨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切实防范水灾事故、尾矿库跨坝及塌方事故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不断加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要认真把握道路交通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危险路段及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超载、超员、超速的查处,特别要加大对客运车辆的检查。要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对各类运输船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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