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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建立于1977年,由中央银行运营。1999年初,它覆盖240万个借款人。葡萄牙所有的信用机构、金融公司、租赁公司和信用卡公司超过1000葡萄牙埃斯库多的违约贷款和拖欠每月都要向中央银行报告,这些贷款的担保信息也包括在内。银行间贷款不用报告,因而葡萄牙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包括了主要的负面信息。
公共信用登记系统以一个月的频度汇总违约贷款和拖欠,然后向每家银行反馈各自客户的所有头寸。银行还可以申请获得新贷款申请人的数据,但在这种情况下,提供信息仅限于具体申请人的最近汇总数据,而且需要事先得到借款人的授权。有关提供贷款的地点以及最初贷款人的信息是不能获得的。数据不能提供给第三者。错报是犯罪行为,其他不良行为会受到不允许继续使用公共信用登记系统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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