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用动态 信用公示 查询中心 失信投诉 政策法规 信用服务 诚信典范 理论研究
   信用陕西 > 信用动态 > 陕西 > 正文

8月15日前 上缴盗版制品不追究

2006-7-21 9:01:31  来源: 华商网 - 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彪 实习记者 王晓亮)7月19日,我省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正式启动。

  7月15日至8月15日,是“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示期,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主动上缴盗版制品不再追究责任。从8月16日至10月15日,“反盗版百日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有关部门将开展执法检 查,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没收违法制品、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100张以上,或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处罚的单位,吊销其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5212870,国家版权局举报电话010-65212738,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举报电话是12318。监察部举报电话:010—64014567。
选稿编辑: 于伟
    相关链接 关闭窗口
 更多关于反盗版的信息
·“电子书”侵权 责任难追究

·40万件盗版物被集中销毁

·西安查获盗版光盘万余张

·“赛博”10万张盗版碟被查

·西安工商部门查获2万张盗版光碟

·陕西反盗版百日行动启动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工作邮箱

陕ICP备05001168号
陕西省信息中心 陕西省联合征信中心 建设和运行
Copyright©2004-2008 信用陕西网 WWW.SXCREDIT.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87291205 举报信箱:jbxx@shaanx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