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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理事单位参与组建陕西省信用协会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2006-6-1 8:55:15  来源: 陕西省信用协会

各理事单位:

为了更好地配合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我省信用行业的培育、发展和自律,促进各会员单位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协会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协会现有顾问、专家队伍的基础上,邀请各理事单位信用管理等相关方面的专家共同参与组建陕西省信用协会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协会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2、研究制定我省信用行业的服务规范和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各类信用产品和服务进行审核评价;

3、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认证;

4、接受聘请,参与协会或相关信用服务机构组织的信用知识讲座、培训、咨询、征信调查和资信评级等相关工作,并进行指导;

5、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和活动。

二、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设置

1、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拟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和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员;

2、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委员会拟设立信用评估、培训认证、信用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3、协会拟对各位专家分别授予不同级别(包括首席、高级)的信用评估师、信用分析师、培训师、咨询师等相应技术职称。

三、推荐聘请办法

1、推荐:

各理事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高管层工作人员参与专家委员会工作,推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信用管理、经济管理类专业高级职称,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2)具有信用管理、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长期从事信用相关管理及研究工作,具有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培训考核:

对各理事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协会将不定期组织信用管理方面的研习班,相互学习交流,并在适当时候,组织相关知识考核。

3、聘请:

协会根据推荐人员在研习、考核活动中的表现,决定专家聘请,并根据个人擅长,授予相应的职务或职称

四、专家待遇

1、颁发陕西省信用协会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相应专家聘书。

2、进入协会专家人才库,并通过有效渠道对外公布、宣传。

3、根据个人所参与的具体工作项目,获取相应报酬。

五、推荐报名办法

1、各单位从“信用陕西”网站(www.sxcredit.gov.cn)下载“专家推荐表”;

    2、将填好的“专家推荐表”于2006年6月15日前报陕西省信用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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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信用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报名表 (请单击右键 选择 目标另存为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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