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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信用管理师全国首期考试鉴定的通知

2006-11-1 14:40:25  来源: 陕西省信用协会

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决定于20061223举办首期信用管理师试验性考试鉴定,同时举办助理信用管理师试验性考试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课目:

20061223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信用管理师综合评审时间为30分钟(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信用管理师考试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综合评审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助理信用管理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考试地点:陕西省联网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鉴定费用

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费为350/人。鉴定及注册服务费为200/人。信用管理师综合评审费另行规定。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61130

(二)报名地址:

陕西省信用协会(西安新城省政府大院信息楼106室)

报名电话:02987294762

人:宁娟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职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同版蓝底照片背面签考生姓名)、考试费350元到我协会秘书处办理手续。

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06121520日至我协会秘书处领取,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在1218日前与我协会联系。

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严格按“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

信用管理师为《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信用管理师教程》。

助理信用管理师为《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学员考试成绩可在“中国信用管理师”网上,凭学员身份证号码查寻,网址:www.ccmpc.org.cn

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网站“证书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八、证书发放

考试鉴定成绩合格者,请将鉴定及注册服务费200元汇款至指定账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注册证书”将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中心统一发放。

 

附件:

1 资格考试报名表 2 职业工作经历表

 

 

陕西省信用协会

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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