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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立,树立守法履约企业的良好形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我省36户企业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特此公告。
1、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3、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陕西省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5、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6、西安铁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陕西黄河工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西北机床设备有限公司 9、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11、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2、西安重型机械研究院 13、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 14、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5、西安市雁塔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 16、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 17、陕西省水电工程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 19、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20、中铁一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21、陕西汽车集有限公司 22、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3、陕西灯塔电机厂 24、陕西亚美聚源房地产开产有限责任公司 25、中铁一局集团第五程有限公司 26、榆林市文昌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7、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8、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29、旬阳卷烟厂 30、陕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31、陕西石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陕西秦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4、中国机械工业第三安装工程公司 35、陕西玻璃纤维总厂 36、中国北文集团西安车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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